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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我市召开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部署会,正式启动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。
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,主要是在科技创新、经营管理、专业技能、教育教学、医疗卫生、金融服务、社会科学、文化艺术等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,并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。选拔对象不受学历、职务、资历、身份等限制,人选要求来厦四年以上,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。
今年还将参评对象拓展至入选国家“重点联系专家”、省“百人计划”、市“双百计划”、“群鹭兴厦”领军人才等“引进类”项目、且在厦工作满5年的人才,同时,曾入选各类本土人才计划的人才也可申报。
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申报人须于7月12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同意后,报送所在辖区的区委组织部、行业主管系统(部门)组织人事部门及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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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厦门市拔尖人才”每两年评选一次,人才管理周期四年,从1990年起,已选拔了十一批、共729人,已成为推动引领我市高质量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。